山东专升本政策中的课程设置与培养方案规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政策,以下是关于山东专升本课程设置与培养方案的规定:
课程设置
公共基础课程:专升本考试科目为 4 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 Ⅰ、高等数学 Ⅱ、高等数学 Ⅲ)。每科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总分满分 400 分。
专业核心课程:专升本阶段的专业核心课设置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依据,体现专业特色,避免与专科课程重复,一般开设 3~4 门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可根据专业特色化发展需要自主设置。
培养方案
方案衔接: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做好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的衔接,充分发挥两个培养阶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育人合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分要求:考虑到专升本的学制要求,总学分一般在 80 左右。综合实践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根据专业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
师范类专业:师范类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应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师范类教育实践(教育见习研习实习)应为 16 周。
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 “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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